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11 09:3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1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4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4月4日至9月4日,我单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在强化思想武装推动工作实践方面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发《关于持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推动企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高校举办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围绕党的二十大、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等进行专题授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国资国企工作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开展淄博市首届“最美国企奋斗者”选树活动,通过倡树典型、弘扬正气,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二是健全完善市国资委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内容按程序提报党委会进行集中学习,形成“召开党委会议必先进行‘第一议题’学习”的制度安排,真正将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三是加强企业“第一议题”制度建设。将企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等情况列入日常检查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下发《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要求各企业全面建立并实施“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同时,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推动企业“第一议题”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今年上半年完成对6户市属国有企业抽查督导,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改进有关工作。

2.关于“推动国企改革攻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机制。综合采取任务分解、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强化考核等多种方式,贯彻改革工作要求、凝聚改革工作合力,有力推进我市国企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完善月例会和周调度会议制度,实现国企改革工作“周调度、月报告”。组织专门力量赴各区县实地督导,指导帮助区县研究解决改革难题。二是扎实推动区县政府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责任。建立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区县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制定《区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评估指标表》,下发《关于开展区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评估工作的通知》,从重点改革任务、工作台账和加分项三类指标维度,对各区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以评促改推进区县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指导各区县进一步完善主业管理办法,及时对本级国有企业主业予以确认公布。三是提升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工作能力。及时根据中央、省关于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最新工作要求,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为全面提升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决策建议。四是支持监管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指导监管企业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力度,推进业务板块整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制定《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高企业“业、财、资、税、档”一体化管理能力。巩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效能,制定印发《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工作指引》,将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指标纳入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国企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3.关于“推动国企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实施专项提升行动,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推动企业持续完善“三张清单”。2023年4月,指导16户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的议事规则内容,理清权责边界。对现有企业“三张清单”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修订完善“三张清单”并及时备案,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二是加强对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建立监管企业董事会评价机制,将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与董事会测评工作相融合,通过采取“对照标准、紧扣重点、实地查看”方式,通过企业内部测评和出资人测评等多个维度,对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形成工作通报“一企一表”反馈企业,进一步提升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强企业外部董事配备,健全完善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机制和履职保障,提高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有效增强各企业董事会决策水平和工作力量。三是发挥经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坚持分类考核,区分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企业考核指标,增强业绩考核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细化考核内容,在《淄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中,对企业规模系数测算方法进一步优化,降低职工人数单一指标对考核结果影响占比。同时,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商业类企业考核增加营业现金比率指标,引导企业既注重“量”、更注重“质”,追求有利润的收入和有现金流的利润,增强考核的有效性。四是切实加强对企业薪酬待遇的管理。在进行企业负责人薪酬核算时,落实“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工资)不得增长”要求,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薪酬待遇。

4.关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代市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若干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产权交易等行为加强监管,对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5月27日市政府已正式印发。二是督促监管企业严格落实《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制定本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定期组织企业进行报告,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置问题,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指导企业完善财务监管机制。下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组织召开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数智化提升工作会议,以“规范、精益、集约、稳健、高效、智慧”为标准,推动市属企业逐步实现数字技术与财务管理深度融合。开展监管企业应收款项摸排,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管理的通知》,加强应收账款工作考核。四是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月1日,市国资委在市国有企业安全培训中心举办了2023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业能力。加强与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日常沟通协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行检查过程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对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

1.关于“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2023年6月,制定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将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的制定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和考核重点。每年组织召开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打造同向发力、同步运转、同频共振的责任共同体。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月21日,组织召开市国资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专责、抓好“关键少数”监督、开展警示教育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细化形成具体任务清单,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6月1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选取本企业、系统、行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时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并将反腐倡廉教育列为新入职员工培训重要内容,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开展企业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排查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台账备案。指导企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企业实际制定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中监督管理干部。组织各企业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把企业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重点,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履职风险清单、常见问题清单、自我约束清单,监督企业建立财务、营销、投资等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破除被“围猎”风险。四是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和约谈提醒制度。6月19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廉政谈话的通知》,指导督促企业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廉政谈话。6月26日至30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分别与16户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通过咬耳扯袖提升了廉政谈话的警示提醒、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推动监管企业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市委巡察“双线整改”相关要求。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对整改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督导。二是推进企业压减层级工作。积极协调法院,通过破产清算的方式退出监管企业部分经营困难子企业。三是责成有关企业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对长期以来未处理的呆账坏账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准则办法按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有关事项,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根据《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推进国企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国资委党委在抓党的建设工作过程中,主要由委党委履行相关职能,根据工作实际,市国资委党委已于2023年5月22日撤销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党委坚决扛牢党委主体责任,今年来已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强化构建“明责履责、考责问责”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常态化组织召开由企业党组织书记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系统部署国资国企系统党的建设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国资国企全面从严治党,2023年3月16日召开了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国企党建工作;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市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2.关于“推动企业‘过硬党支部’创建和评星定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据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完善并全面强化评星定级工作流程,对企业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完善。经企业党支部自评申报、基层党委考评推荐、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等程序,于2023年6月下发命名“五星级党支部”相关文件。二是建立完善“五星级党支部”工作台账,明确评星定级得分85分以上的党支部为过硬党支部,每年结合党建工作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良好局面,为深入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3.关于“推进党组织全覆盖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摸排。2023年4月,组织开展在职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印发《国企党建新“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优化党组织架构、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推动基层党的组织全面覆盖。三是抓好具体问题督促整改。督促有关企业党委制定党员转接方案,明确转接办法、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目前相关企业人员党员组织关系已得到有效理顺。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950007;通讯地址: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电子邮箱:zbsgzw@zb.shandong.cn。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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