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2024年度淄博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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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2404/2024-54506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0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淄博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2024年度淄博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度淄博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4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2024年度淄博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淄博市国资委(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国资国企中心工作,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优化国资监管重点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国资委2024年度国资监管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及监管权责清单,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结果等重点信息。
(二)落实部门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国资委2023年度部门和单位决算、2024年度部门和单位预算、2024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等重要事项。
(三)强化监管企业有关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4年度经营情况、分类调整情况、名称变更信息、办公地点信息、招聘信息等有关信息。
(四)优化完善政策文件公开。对部门制定出台的各类政策性文件按年度进行梳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对已公开政策文件进行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有效性。
二、优化政策解读增强政民交流
(五)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工作年度报告等各类文件的政策解读,综合运用图示图解、H5、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加速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提升解读效果。
(六)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把握申请人工作诉求。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查,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围绕国企改革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
(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完善政民互动渠道,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对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机制,提升政民互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质效。
(八)强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对符合要求的重要决策草案扩大意见征集的覆盖度,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探索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邀请市民代表、企业代表深入了解国资国企领域工作。
三、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九)规范政务信息管理。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优化各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按时按期公开。加强文件发布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发布要求,做好格式转换发布工作,实现政务数据的标准化汇聚。
(十)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各类规划(计划)集中公开,及时归集整理公开情况。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办事服务信息更新,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
四、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十一)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开展国资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专项梳理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目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做到及时更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确保公开目录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全覆盖,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
(十二)提升政务网站运维和管理水平。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加强政务网站内容管理,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作用,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十三)提升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水平。强化“淄博国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等功能。对重要工作信息,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正面舆论,展现国资国企风采。
五、强化工作保障和落实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深度融合。对需要多科室配合的公开任务,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五)全面开展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年度学法工作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将各项政务公开要求融入机关日常工作,推动持续提升公开工作能力 。
(十六)广泛学习交流。主动对标政务公开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网上学等多种方式,积极借鉴目录编制、栏目设置、内容维护以及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注重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典型案例,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