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干部文稿解读|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淄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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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2404/2024-548142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1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根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发展规划制定、执行、评估制度体系,强化发展规划有效约束和落实。”鉴于《淄博市市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管理办法》(淄国资字〔2019〕22号)已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为规范监管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与即将开展的“十五五”规划做好衔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际,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二、编制主要依据及章节内容
1.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省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鲁国资〔2022〕1号)
2.章节内容
《办法》共6章29条,主要在“建立体系、形成闭环、完善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包括总则、战略规划管理体系、战略规划研究与编制、战略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战略规划保障支撑、附则等。
三、办法起草思路与具体措施
在建立体系方面,《办法》明确战略规划的主体是企业,要求企业应强化组织保障、完善管理制度和合理规划体系。在组织保障上,明确企业董事会是战略规划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应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企业党委对战略规划进行前置研究,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在制度建设上,明确企业应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在规划体系建设上,明确企业重点构建形成以五年规划为统领、三年滚动发展规划为抓手、专项规划为支撑、子企业规划为基础的战略规划体系。
在形成闭环方面,《办法》对企业战略规划研究、编制、实施、调整、评估、考核的全过程作出详细规定,实施战略规划全流程闭环管理。在规划研究编制过程中,强调企业应重视战略规划研究工作,提高编制规划的科学性和质量;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企业建立三年滚动发展规划逐年滚动编制机制。通过规划滚动调整,提高战略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完善机制方面,《办法》明确建立企业战略规划联动监管机制。一是明确与投资管理衔接。要求未列入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任务,不得安排投资,不得配置相关资源。二是明确与业绩考核衔接。主要是强化对规划目标的应用,作为企业经营绩效考核目标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明确与董事会建设衔接。要求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上应充分反映股东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求把战略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