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淄博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国资发〔2022〕73号

 

委机关各科室、市国资投促中心:

《淄博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第31次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淄博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国资委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的问题,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公开。制定或调整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应主动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方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加强对市国资委承担的市重点工作任务、重要规划的公开力度,定期公开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依法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

(二)制定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强化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工作开展,强化以公开促落实。

(三)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按照公开时限公开解读材料,加强解读内容把控,强化对政策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相关内容的解释说明,精准传达政策意图,避免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积极探索图片、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四)规范公文办理。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核发布机制,在公文拟制时,要在拟稿纸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和密级程度等属性,随公文正文一并审签,并及时将具有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统一交市国资委办公室公开。

(五)完善内部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对必须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应征得对方同意,公开时做去标识化处理,因事因地确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既保证公开实效、方便群众监督,又保证做好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市国资委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和处置结果等。

(七)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对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回应。畅通网上在线申请和办公场所申请渠道,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建设,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国资委工作实际,积极调整主动公开栏目,防止产生“僵尸”栏目。将具体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密切结合,相关工作进展及时在信息公开相关栏目里呈现。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做好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丰富公开手段拓宽群众信息获得渠道,让群众多了解、多参与、多监督,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委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照工作台账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业务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相关制度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更新信息,规范编制并依法按时在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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