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027
建议人: 周献珍
主办单位: 淄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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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周献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6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自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1、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基本情况。为扎实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时任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洪涛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区县)分管领导任组员的淄博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牵头协调推进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以及维修造工作。201812月市国资委组建成立后,承接了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维修改造相关议事协调工作职责。

截至2018年底,我市承担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466147户,涉及43家中央、省属企业,无市以下地方国有企业。其中供水107312户,供电104900户,供热99771户,供气39296户,物业管理114868户。

2、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市国资委认真履行协调推进职责,主要领导靠上抓,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区县、企业,多次召集专项工作协调会议,实行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截至2019年底,完成维修改造任务445208户,完成率95.5%。按照省统一工作部署,确保2020年上半年完成维修改造扫尾工作。

3、关于您提出的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建议。一是有条件的企业将改造权一并移交问题。中央、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明确规定: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加快分离移交进度。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签订分离移交正式协议后,可将涉及的资产和维修改造资金一并划转接收方,由接收方按正式协议确定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双方协商确定职责界面和配合事项,并通过协议予以明确。按照上述原则,我市与有移交任务的中央、省属企业与2018年底前全部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全面进入维修改造阶段。二是科学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求负责“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的国有企业,切实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和要求,统筹谋划,文明施工,树立国有企业良好形象。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比如为确保居民冬季供暖,难以实现水、电、暖改造同步合理推进。三是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健全完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和投诉应急处置机制问题。如前文所述,为扎实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维修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分管市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市国资委明确要求相关国有企业规范施工流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居民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发挥好牵头作用,及时公开市国资委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做好政策解答和居民投诉等工作。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69

 

 

 

(联系单位国资委联系人:车晓林联系电话:2950015

为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建议: 一是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将改造权一并移交,按照谁改造谁负责的原则,由接收方全权负责改造和后续管理。 二是科学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水、电、暖改造同步合理推进,一业一策,不搞一刀切。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充实施工力量,文明施工,按期完工,减少施工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不便。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和投诉应急处置机制,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三供一业”、改造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