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委员:
您提出的《成立“山东产业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促进招商》(提案号1204425)收悉。结合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情况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创新发展的框架意见》(鲁政字〔2019〕26号)精神,我市于2019年11月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19〕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发展理念,建设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淄博产研院”)。淄博产研院由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共建,采取理事会决策下的院长负责制,成立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发展公司”),搭建“理事会+产研院+投资发展公司+孵化基地+各类创新主体”的组织架构。淄博产研院定位产业技术发展“高端智库”、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先进成果转化“加速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开放合作交流“桥头堡”,统筹整合“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要素,建设产业需求导向、运行机制灵活、技术体系健全、开放合作高效的区域性、链条式、多元化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管理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集聚创新资源、完善创新链条、激发创新活力,实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企业培育、产业升级等功能有机聚合,立足淄博、面向全省,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为加快推进淄博产研院建设,我市配套出台了“赋予淄博产研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4项17条具体措施。目前,淄博产研院已经注册完毕,相关组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成立“山东产业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有关情况
(一)组建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公司。按照《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淄博产研院出资设立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公司。公司董事长由淄博产研院院长兼任。公司代表淄博产研院开展产业研发创新机构投资、创新平台投资、专业园区投资及运营、管理投资基金等工作,通过采取自主研发、合作研发、二次开发、外部引进等方式,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成果落地转化。目前,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公司正在组建。
(二)筹建淄博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将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筹建淄博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市国投公司定位于“四个主体”,即:我市重点项目的投资主体,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主体,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整合主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主体。市国投公司将采用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参股等方式,集中优势资源通过开展投资融资和资本运作,发挥国有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支持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国有资本向“四强”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目前,市国资委正积极推进淄博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基础前沿技术和关建共性技术研发,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同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与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和技术项目储备,加快产业项目与资本融合,实现项目技术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
感谢您对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淄博市国资委
2020年6月10日
( 联系单位:市国资委,联系人:翟萌,联系电话:295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