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淄博市国有资本在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主体作用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120525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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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市属国有企业主要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围绕服务全省八大发展战略和全市“六大赋能行动”,市国资委高质量开展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工作。2020年市国资委向市发改委申请获批立项后,选聘国内知名咨询机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先后召开了2次论证研讨会,组织了市内多个领域专家对方案征求意见,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规范方案进行了评审。20216月,“十四五”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十四五”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中明确,围绕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目标,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支持市属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企业聚焦重点科技领域加快突破。市财政局充分做好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保障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制定执行了《淄博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配套措施》,把支持新经济发展与落实民生政策、人才金政等共同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事项、第一序列,对照十二项政策优先编列新经济发展资金预算。

二、精准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一企一策”精准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通过积极引入优势战略“合伙人”,一企一策精准推进企业混改工作。通过增资扩股、并购投资、合资新设、产权交易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二是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保障指导。市国资委下发通知,对出资企业拟开展或正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市国资委组织出资企业拟开展的混改项目进行评估评价指导部分试点出资企业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权属企业混改后评价主要参考指标。

三、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印发<推动出资企业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从8项内容、40项具体事项指导出资企业更好发挥“四会一层”主体作用,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20213月,组织专家对出资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并印发了《关于出资企业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的通报》,针对出资企业制度建设的问题短板提出下一步完善建议。

四、强化国有资本在新经济领域引领带动作用。一是健全完善投融资管理体制。市财政局指导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从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为抓手,布局谋划新经济、新动能的国有资本运作,突出发挥国有资本在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主观能动作用,从而拉动、带动大量融资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到淄博的经济建设。二是构建金融领域融资平台。市财政局对市级金融、类金融及部分实体资本进行整合,组建了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具备综合性金融服务能力的金控平台,更好地服务区域性金融科创高地建设。三是加大金融服务业平台创新建设力度,建立完善股权融资服务平台与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加强金融领域服务创新能力,拓展智慧金融服务公司功能板块,依托平台建设,构建“股权+债权”投贷联动服务体系,促进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建设,丰富和完善我市地方金融业态。

五、推动国有资本向新产业领域集中。2020年,市国资委组建成立市能源集团,实现燃气领域的整合一体化发展。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指引下,市能源集团进一步挖掘民生保障设施潜能,加快向清洁低碳、融合互补、数字智能的方向发展。20217月,市能源集团举行综合能源港项目建设启动暨向阳路示范站奠基仪式,标志着我市综合能源港项目正式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在能源港内,实现了能源的产、供、储、销全过程绿色低碳和清洁能源的复合化、规模化应用,将为淄博加速转型、绿色崛起赋能加力。

下一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出资企业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产业和新业态,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城市保障功能和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1.加强对我市国有经济、国有资本、集体经济、集体资本的调研,摸清我市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为调动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参与新经济建设和培育新动能奠定基础。 2.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调动国有资本在新经济、新动能中的主导作用。 3.进一步加强能源、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挖掘民生保障设施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