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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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2404/2021-52187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公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扫除无效制度约束,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国资委组织对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间发布、现行的17件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关于兑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件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监督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清理类型 |
1 |
淄国资字〔2019〕102号 |
关于兑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90816 |
失效 |
2 |
淄国资字〔2020〕10号 |
关于激励出资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
20200211 |
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