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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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2404/2023-54063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公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各监管企业: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淄政发〔2020〕13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2023年11月20日前制定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梳理。对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要求,《淄博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年版)》因《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废止,现予以公示。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失效原因 |
1 |
淄国资发〔2021〕28号 |
淄博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 |
2021年7月27日 |
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
2 |
淄国资发〔2022〕89号 |
关于印发《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2022年9月6日 |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印发,予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