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公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3-54063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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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各监管企业: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淄政发〔2020〕13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2023年11月20日前制定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梳理。对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要求,《淄博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年版)》因《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废止,现予以公示。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失效原因

1

淄国资发〔2021〕28号

淄博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

2021年7月27日

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2

淄国资发〔2022〕89号

关于印发《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2022年9月6日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印发,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