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高峰同志任职的通知发文机关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国资党发〔2023〕37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3-5391408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文日期
2023-09-26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高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淄国资党发〔2023〕37号
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
经研究,决定:
高峰同志任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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