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巩汶琪、尹鹏龙同志任职的通知发文机关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国资党发〔2023〕38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3-5396963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文日期
2023-10-19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巩汶琪、尹鹏龙同志任职的通知
淄国资党发〔2023〕38号
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
经研究,决定:
巩汶琪同志任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一级科员;
尹鹏龙同志任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科一级科员。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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