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孙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淄国资党发〔202340

 

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

经研究,决定:

孙旭同志任淄博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投资促进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八级职员)。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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