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淄博丽景源大酒店进行增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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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2404/2021-52155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对淄博丽景源大酒店进行增资的通知
淄博丽景苑大酒店: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划转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房产的批复》(淄政字〔2021〕106号)、市财政局《关于划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房产用于注资淄博丽景源大酒店的通知》(淄财资〔202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以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6处资产(评估价值979.61万元)对你公司增资979.61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279.61万元。请接文后,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及时办理工商、国有产权等变更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关于对淄博丽景源大酒店进行增资的通知(淄国资字[2021]69号).pdf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