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淄博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王昊等15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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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2404/2023-54220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29 | 发布机构: |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
中共淄博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王昊等15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淄博国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经研究,决定:
王昊同志不再担任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贾国明同志不再担任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周庆永同志不再担任淄博万通房产信息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吴星同志不再担任淄博鲁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张连秀不再担任山东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解文晖同志不再担任山东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职务;
张成利同志不再担任山东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职务;
马滨同志不再担任山东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马新宇同志不再担任山东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职务;
吕渊同志不再担任淄博鲁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张兵同志不再担任淄博建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职务;
商明达同志不再担任山东齐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刚同志不再担任山东建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职务;
郗光磊同志不再担任淄博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袁溪泽同志不再担任淄博市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淄博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