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3-533275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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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2022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9500070533-2950832,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国资板块累计更新信息200条,委门户网站累计更新文章415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我市国资国企的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一是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网站累计编发信息436条,主动公开信息211条。二是强化政策宣贯,丰富解读方式。利用图文、H5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多角度解读,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8篇。 

        (二)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2022年,市国资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相较于2021年减少2件,申请内容涉及到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已经按照要求规范办理完毕,及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二是出台《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内容保障管理规定》,创新建立“三级审批制度”,严把信息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坚决杜绝“带病”上报,有效提高了各类信息的报送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一是优化栏目设置。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增设了“权责事项”、“他山之石”、“便民服务”、“政策法规”、“企业招聘”等栏目,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国资国企新动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拉近了市国资委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二是定期发布信息。每日对“淄博国资”微信公众号进行动态更新。三是加强平台维护。明确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及管理,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自查工作,防止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外链内容错误、失效等问题。

(五)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2022年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总访问量273657次。是筑牢安全防护屏障通过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二是各科室每月报送信息以会议、培训类等动态信息居多,经验类信息较少,且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不强,有时存在延误现象。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增加政策解读的力度。二是做好部门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采取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展现国资国企的工作特色。三是提高信息报送质效,加强与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内容。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适时邀请网络安全专家、政务公开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市国资委共办理建议提案6件,已于9月份全面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全部为A类办理件)。从办理属性来看,分办件4件,协办件2件,建议提案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办理情况均已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

(二)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一是按照《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国资委制定了《2022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科室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到政务运行和政务公开融合互促、同步推进。二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动态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举办政务公开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2022年度部门决算,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四是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将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在市国资委落地落实。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2022年市国资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结合财务快报,每月对监管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等财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每年公开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