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2-525242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稿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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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鲁政发〔2022〕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若干政策》(淄政字〔2022〕30号)要求,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说明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现状,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部署,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要求,彰显责任担当。

第二部分,明确了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同时明确了减免时限要求、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方式等。

第三部分,明确了市属企业在减免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同时明确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得减免,对减租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市属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将在考核中予以剔除。

三、《通知》出台意义

《通知》的出台,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房租负担,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