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中共淄博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构建监管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4-544212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稿解读|中共淄博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构建监管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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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关于构建监管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淄国资党发2024〕7号 )(简称《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协同联动、权威高效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实现党内监督、职能监督、民主监督的有机融合,切实增强监督质效,根据此次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我市十二个“提效争先”重点工作有关要求,参照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构建省属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年底前,监管企业通过构建内部大监督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职能互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协同联动、运行有效的全方位监督格局,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监督职责定位、着力加强监督协同贯通、保障措施4个部分。其中,在“总体要求”部分,确立了构建内部大监督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在“准确把握监督职责定位”部分确立了党委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内部审计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工民主监督5种监督模式。在“着力加强监督协同贯通”部分确立了成立工作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成果运用、规范线索处置、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追责问责6项工作。在“保障措施”部分确立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支撑4项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