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文稿解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杜海圣解读《关于印发<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3-538711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领导干部文稿解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杜海圣解读《关于印发<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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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根据《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年版)》,市国资委制定了《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

二、主要内容

《权责清单》列明了类别、权责事项、履职方式、工作内容、设定依据、履职规范、牵头科室及办结时限等条目,主要分为规划与投资监管、产权与资本收益管理、财务监管、考核分配管理、企业改革与资本运营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中层干部备案、监督稽查等7个类别,33项具体权责事项。

三、对比2022年权责清单调整完善情况

(一)删除1项权责事项。删除原2022年版权责清单中第29董事会工作报告管理事项。因董事会工作报告工作与年度开展的董事会评价工作结合进行,故不再单独设立此项权责事项。

(二)修改1项权责事项所属类别。2022年版权责清单中第18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事项类别由财务监管变更为监督稽查

(三)修改3项权责事项履职方式和工作内容。2022年版权责清单中第30改制重组管理、第31混改方案审批、第32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履职方式由审核、核准或备案变更为审核改制重组管理工作方式变更为出资企业及重要子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首发上市等工作方案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混改方案审批工作方式变更为出资企业及重要子企业混改方案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方式变更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认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合理持股比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四)更新完善4项权责事项设定依据。2022年版权责清单中第4年度投资、融资、担保计划管理、第6重大融资事项管理、第11国有资本金变动管理、第18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设定依据进行了更新完善。

(五)更新完善16项权责事项履职规范和办结时限。2022年版权责清单中第3功能界定与分类、第4年度投资、融资、担保计划管理、第5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管理、第6重大融资事项管理、第7重大担保事项管理、第10企业解散、清算、申请破产等事项管理、第12国有资产评估事项管理、第14资产转让及租赁管理、第16对外捐赠管理、第18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第19清产核资、第23企业负责人考核和薪酬确定、第29企业负责人考核和薪酬确定、第30改制重组管理、第31混改方案审批、第32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更新了履职规范,部分事项根据新履职规范要求对办结时限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