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62404/2025-551876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一、起草背景
《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20〕26号)已到期失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管理水平,防范投资风险,参照《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并结合市属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本办法。
二、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若干规定》(淄政发〔2023〕4号)、《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鲁国资规划〔2024〕4号)。
三、主要章节内容
办法共分为8章、40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投资监管体系建设、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旨在加强对投资活动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投资定义和投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分别明确了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的职责,细化了企业应建立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强调投资决策由市属企业实行统一管理,不得下放决策审批权。
第三章,投资事前管理。明确了投资计划和需市国资委核准的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作为事前管理的决策、审批流程、需提报的材料等;要求企业应健全完善投资决策体制,投资决策前做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开展尽职调查,审慎选择合作方,精准确定资产价格。
第四章,投资事中管理。明确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管理,以及投资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形。
第五章,投资事后管理。明确了企业完成投资后应开展的工作事项,要求企业强化投后管控,突出投资效益;强调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制度和对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投资风险管理。明确了风险管理的相关事项。
第七章,责任追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另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