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4年版)》有关内容问答
索引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4-547183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稿解读|《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4年版)》有关内容问答

发布日期:2024-08-02
  • 字号:
  • |
  • 打印
联系人:翟萌
联系电话:2950007

问题一:本次监管权责清单中部分权责事项履职方式有所变化,相关履职方式有什么区别?

回答:确定指市国资委在三项功能界定分类中确定监管企业的功能界定分类。登记指监管企业在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报告指有关事项办结后监管企业将相关工作报告市国资委。核准指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批复。备案指根据事项内容、权限,由市国资委或监管企业履行备案程序。同时,对特别监管类投资事项等需市政府审批的,由市国资委对企业申请事项进行初步审核,报请上级批准。

问题二:部分不定期开展权责事项作为企业怎么进行申报?

回答:市国资委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监管企业业务开展,适时对涉及企业统一下发工作通知组织实施。

问题三:部分可能涉及报市政府审批的权责事项办理流程是什么?

回答:市政府审批事项,由企业向市国资委提起申请,市国资委进行初步审核,并向企业反馈意见,待意见完善后向市政府提起申请,履行市政府审批程序。

问题四:企业年金涉及有关工作将来如何开展?

回答: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多处于供水、供热、公交等公共服务和公益性领域,情况较为复杂。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年金有关工作进行调研,后续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并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组织实施。